诉讼案例
首页 > 诉讼案例

成功案例:债务人以税率变更为由抗辩付款,无效!

2022-05-16

4dt0.png


案例简介:



北横公司与希鑫公司于2018年4月签订买卖合同,约定了合同含税总价款及17%税率。合同签订后,国家税务总局发文,将合同税率由17%下调至16%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,北横公司只能开具16%的发票,并向希鑫公司交付了全额发票。合同履行过程中,希鑫公司陆续付款,最终却以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。故北横公司将希鑫公司诉至法院。


本所律师接到北横公司委托后,积极展开工作,并从行政管理以及商事领域分别展开调查:


一、北横公司开具16%发票的行为是否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?


国家税务总局自2018年开始共发生过两次税率变更,就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税率而言,具体如下:

1、财税〔2018〕32号文规定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从17%下调至16%;

2、财税〔2019〕39号文规定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从16%下调至13%。


国家税务总局税率突然发生变更的情况下,正在履行的合同该如何解决开具发票的问题?我们曾口头咨询过税务部门。根据税务部门的回复,适用新旧税率的判断标准主要以合同履行时间为界,若合同履行时间在税率变更之前,公司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到税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税率开具发票。若合同履行时间在税率变更之后,则应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发票。


根据税务部门的回复,尽管本案合同签订于税率变更之前,但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在税率变更之后,北横公司按照16%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税法以及财税〔2018〕32号文件的规定。


二、北横公司开具16%发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约?


首先,北横公司无法开具17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是由于国家政策因素,并非自身原因导致。


其次,税率变更后,北横公司也积极与希鑫公司沟通,税率虽然从17%降低为16%,但合同总金额不发生变化。双方之间的沟通虽未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,但是北横公司按照16%的发票交付于希鑫公司,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,且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也进行了认证。


最后,希鑫公司曾向北横公司出具《承诺函》,承诺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尾款。

综上,北横公司开具16%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未构成违约,且希鑫公司出具《承诺函》的行为应当视为双方就税率变更达成新的合意。


三、本案诉请在一审、二审法院均得到了支持:


1、一审法院认为:

(1)因本案供货及付款均发生在2018年5月1日后,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税〔2018〕32号文规定已施行,故北横公司向希鑫公司开具的16%税率虽与合同约定不符,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,并非单方变更合同条款。

(2)发票乃合同附随义务,在北横公司已供货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形下,希鑫公司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。

(3)希鑫公司主张合同总价款的金额系包含17%的税款金额,应当在扣除16% 的实际税票金额后向北横公司支付货款一节。依据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》第十九条约定,合同总价款调整变更的,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。但就合同总价款变更一节,双方并未实际达成一致书面意见。故希鑫公司主张按照16%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货款金额后支付货款的意见,因无相关证据进行佐证,不予采纳。


2、二审法院认为:

(1)希鑫公司2018年12月29日出具《承诺函》,承诺在收到北横公司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,于2019年2月28日前结清余款。后北横公司2019年1月3日已向希鑫公司开具合同项下总金额的增值税发票,希鑫公司在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, 应按照该承诺函的内容向北横公司结清余款。

(2)从希鑫公司出具 《承诺函》且实际接受了税率为16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陆续付款的事实,可见双方在因增值税税率由17%调整为16%的情况下就涉案合同总价款不变已达成新的合意。


四、律师建议:


1、关于合同条款,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为避免因税率变更产生的纠纷,可在合同条款设立时进行约定,具体如下:

(1)双方可以约定未税价格,发票税率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;

(2)双方可以约定含税价格,包括13%的税率,同时注明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,含税价格随之发生变化。


2、若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条款约定,那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一旦发生税率变更,需要积极与对方沟通,形成书面协议,以便日后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

3、若公司发现合作伙伴开具的发票税率错误,在与对方协商沟通之前,一定要拒收发票,切忌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进行认证,否则可能会视为追认而导致无法主张权益。




注:本案例为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经办的真实案例,为了保护本案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,文中相关公司名称均为化名。



© 2024 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  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备案号:沪ICP备20017890号-1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